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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

1998-06-23 来源:光明日报 袁祥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6月22日讯(记者袁祥)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,国务院向会议提交议案,提请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。

李鹏委员长主持今天的会议。会议听取了几个法律草案的报告和说明。

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绪武、周克玉、李伯勇,分别报告了执业医师法草案、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草案及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。

国务院总理朱基在提请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的议案中说,为了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,保证农村基层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,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,密切党群、干群关系,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,国务院法制办、民政部在总结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以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,经过深入调查研究,广泛征求意见,拟订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。这个修订草案业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。

受国务院委托,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就这部法律修订草案作说明。多吉才让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(试行)》自1988年6月1日试行10年来,对于扩大基层民主,保证农村基层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,改善干群关系,维护农村社会稳定,起了重要作用,具有深远意义。

多吉才让同时指出,由于我国有几千年的封建传统,农村经济、文化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,农民的民主意识还有待增强,加上一些农村干部没有充分重视和认真贯彻试行法,试行法执行的情况差别很大。在一些地方,基层干部欺压群众、腐化堕落、损害广大农民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,有的甚至相当严重。修订试行法,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,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、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、依法实行民主管理的精神,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,密切党群、干群关系,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,是迫切需要的。

多吉才让说,修订草案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,坚持试行法确定的村民自治、基层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原则,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,主要在选人、议事、监督三个关键环节上对试行法作了补充、完善。

多吉才让还就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。

受国务院委托,外交部副部长杨文昌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《经济、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》的议案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引渡条约》的说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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